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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年前我有一个长江巴尔达,随身放包里,进灰一塌糊涂
自从有了PENTEX ESPIO MINI就不带巴尔达了
后来还多了个OLYMPUS U2,送给亲爱的老婆了
昨天想起了巴尔达,想着也找找,但搬家后实在不晓得放哪儿了
翻着翻着既然找到一个KONICA C35AF
上网一查,这玩意既然还有点来历
The world's first AF camera!
镜头用的也是Planar血统的HEXANON头.
38mm f/2.8,当年号称比尼康更锐,暗部表现和层次感也不是尼康可比的镜头
接着查了下现在的价钱,像我这个比较新的,皮套啥都齐全的,顶多也就300大洋了
哎,这台1977年出厂,当年创造自动对焦历史的机器
怎么也没想到,30年后的今天只值这么点价钱了吧 -
如果历史没记录错,我买的上双鞋子要追溯到两年多前了,那是一双皮鞋
太太说,男装皮鞋一定要黑色的,鞋面一块整皮的比拼皮的好看,于是我就买了这么一双黑皮鞋。最近
穿了近三年的一双Hiking鞋经修修补补块散架了
经过仔细比较,研究适合自己的行走特点,
对比了市面上的款式,我终于买了苏苏出生后的第一双鞋
发帖纪念!至于价钱,卖个关子了~~~老鞋子:Montrail GORE-TEX Xcr
新鞋子:The North Face Vindicator GTX
http://www.thenorthface.com/webapp/wcs/stores/servlet/TNFSearchResult?langId=-1&storeId=201&catalogId=10001&searchTerm=Vindicator
GORE-TEX是一定要有的,平时下雨可以当雨鞋穿
旧鞋的GORE-TEX XCR我非常满意,希望这双非XCR的GORE-TEX一样出色
鉴于我穿的所有鞋子,基本都会磨坏外侧小脚趾部分
所以这次选鞋子时把所有这个位置是网状或布状的都先排除了
同样由于我的行走习惯,鞋子后帮内侧也容易磨坏,
所以也选择了这个位置不是网状和布状的Montrail的鞋底其实做得蛮好,缺点只有一个,防滑条都是单独一小块一小块黏上去的,
右脚那只就由于胶水老化,被石头蹭走了两块防滑条,怎么也找不回来了。
这双TNF的鞋底是大V底的,我比较喜欢,起码比较耐磨,
但历史上都认为大V底防滑做的不好,不知这双如何。我一向认为买鞋子要慎重些,不能像找支能写字的笔一样,随随便便凑合能用就行
只有认真比较,适合自己才好
希望这双鞋能为我服务3年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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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和朋友讨论:你坐在车里,突然发生抢劫,歹徒抓了你的财物就飞跑,你立刻开车紧追,最后用车将其撞到,没想到歹徒被你的车压死了,你犯不犯法?
为这个事件,特地把《刑法学》拿出来,仔细的看了“正当防卫”、“特殊正当防卫”、“防卫过当”的那几段。同时,还上网查询了好多类似案例和司法解释。结果,有点后怕了
基本上就是
1.歹徒只是抢了你东西就跑,没危害到你生命,只属于轻微暴力伤害,为这点事你就把歹徒撞死,属于你主观上有过失,是故意杀人罪~如果是不故意撞的,也得算是过失杀人罪~。@!@2.就算歹徒当时架着刀子在你脖子上抢劫,然后你再开车追,把歹徒撞到,造成死亡了。你还是有罪,因为严重危及你生命的暴力犯罪已经结束了,抢和逃是两个过程。你是属于事后防卫,基本上还是过失致人死亡罪~@!@
3.同理,你没开车,在路边逛街时给摩托党抢了手机,你顺手抓起路边的板砖一下扔去,砸死一个歹徒~还是过失致人死亡罪~@!@
结论是:
除非你会散打格斗擒敌术当场把东西抢回来,
或者精通典义一张三寸不烂感化贼人主动将财物还于你,
再或者正好打雷把贼人打倒,你路过捡回~
再再或者歹徒突然良心发现,手抱头跪蹲墙角大喊“我认罪!!”
再再再或者,你是警察,你可以鸣枪示意,贼人还跑的话,你就可以毙了他所以除此以外
被抢了就乖乖报警吧,警察会告诉你在原地不要动,等警察SS来
你要开车撞了贼人,保险公司也不会赔你钱修车你就眼睁睁地看着他们逃走吧,这就是现在的现状~
关老爷保佑我吧~















